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现将安徽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截至2020年11月30日,经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67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54个,应用程序43 个,论坛5个,公众账号177个,共计279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公众账号名单
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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