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借用他人账户、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7月下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三明分行及2家支行受到罚款处理,2名农行员工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7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通报3起行政处罚案例,均涉及农行三明分行及其支行。经查,农行宁化县支行存在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7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第十点;《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农行宁化县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夏红香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农行将乐县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未按规定落实面签制度;贷后管理不尽职;员工违规借用他人账户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7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第一点;《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农行将乐县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肖长生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农行三明分行存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违法违规事实,7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案件风险防控制度依法追偿涉案债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农行三明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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