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颍州区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全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熟悉法律或行政执法工作、有相应履职能力;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选聘范围 各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工商业界,基层社会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0月16日; 2.申报方式:此次选聘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个人申请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自行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载附件《颍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申请)表》,填写相关情况后将申请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扫描件等有关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zqxzzfxtjd@163.com 或者交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组织推荐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按照聘任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向区司法局提交附件《颍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二)审核批准 区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报区政府批准。 (三)聘用 经区政府审定后由区政府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全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区政府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企业对本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区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五、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两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区政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资保障。区司法局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和日常联系工作。 (联系人:刘方丽,联系电话:0558-2176316) 附件:颍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 编辑:刘静 | 责编:宋伟 | 审核: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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