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实!民宿“砍单”后加价销售被罚......

10月23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第六批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虚报海鲜重量死蟹替换活蟹鲜庆坊餐厅被罚款10万元2023年2月4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

10月23日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

2023第六批查办“铁拳”行动

典型案例


查实!民宿“砍单”后加价销售被罚......

虚报海鲜重量

死蟹替换活蟹

鲜庆坊餐厅被罚款10万元


2023年2月4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地鲜庆坊餐厅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抽查1号桌、15号桌点菜单,其中1号桌抽查结果显示,“冬蟹”点菜单写1.7斤,现场复称实际重量1.22斤;“香螺”点菜单写1.3斤,现场复称实际重量0.94斤;“旺螺”点菜单写1.1斤,现场复称实际重量0.86斤;“虾菇”点菜单写1斤,现场复称实际重量0.78斤;“生蚝”点菜单写2.1斤,现场复称实际重量1.58斤;“白玉贝”点菜单写2.4斤,现场复称实际重量1.76斤;15号桌抽查结果显示,“虾菇”点菜单写1斤,现场复称实际重量0.74斤。2023年2月17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海鲜称重时通过多记录称重海鲜重量的手法,骗取消费者价款而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使用死亡的帝王蟹掉包替换消费者购买的活帝王蟹进行加工出菜给消费者食用。


思明区鲜庆坊餐厅上述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7月3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10万元。


查实!民宿“砍单”后加价销售被罚......


未按规定进行有奖销售 

广茂房地产

被罚款5.2万元


2022年11月2日,惠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泉州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负责人确认投诉举报照片中的电饭煲兑换券、烤箱兑换券、惠安璀璨壹号优惠申请单确是其出具的。上述优惠申请单、兑换券内未见“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数量、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未见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详细内容。


泉州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2023年5月17日,惠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5.2万元。


查实!民宿“砍单”后加价销售被罚......


线上取消订单

线下加价销售

良筑民宿被罚


2023年4月26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霞浦县长春良筑民宿进行检查,并向其核实了投诉人关于美团酒店住宿订单被取消后同类型房间在同日期价格上涨的情况,遂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11日开始将所经营的民宿房型上架美团平台对外销售,4月14日晚21:16被一名消费者下单预订了入住时间为2023年5月1日的“温馨标准间”3间,预订费用共计1047元,即每间349元;当天晚上22:00当事人以房量不足为理由拒绝了消费者的订单并退款。而实际上截至4月14日晚上22:00,当事人所经营的3间“温馨标准间”在5月1日并未被预订,实际有房,当事人隐瞒了其提供的房型实际可供预定数量。当事人取消上述订单后,将该房型在五一假期期间的价格设置为每间718元重新上架。最终上述房型5月1日的房间在线上平台以646元(扣除平台优惠72元)的价格成交1间、以每间600元的价格线下成交2间,违法所得839.1元。


霞浦县长春良筑民宿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6月26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39.1元、罚款1258.9元。


查实!民宿“砍单”后加价销售被罚......


约定”不得以车况为由退车

华宇聚缘汽贸

被罚款5000元


2023年3月17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对泉州市华宇聚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2份《泉州市华宇聚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车辆转让协议》,其中约定事项均有“此协议签订之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认真执行,不得以车况、车价为由提出退车、降价等要求”的条款。


泉州市华宇聚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3月31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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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

限制消费者退费的权利

麦恩健身工作室被罚


2022年8月30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地麦恩健身工作室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涉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遂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2年1月1日至9月13日期间,在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服务协议的条款中,包含“3.协议解除与终止3.1(1)……甲方需按乙方模板书面申请,并退还乙方开具的收据、发票和本协议……,(2)……乙方在收到原发票等资料之后再为甲方办理有关退款手续,收据、发票和本协议未退回,乙方有权拒绝办理退款。……3.2甲方符合以下任一条款项,视为甲方主动放弃服务,其享有的权利自动终止。乙方不接受甲方退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4)甲方已消费本协议约定的任一项目或任一产品,则不可退款。”等条款,对退费时间、退费形式进行限制,并加收退费手续费,部分解除了其退费的责任,限制了消费者退费的权利。

  晋安区麦恩健身工作室上述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1月9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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