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出手了!
对全市电动三轮(二轮)车
销售网点进行全覆盖检查
多项销售行为被禁止
日前,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市电动三轮(二轮)车销售网点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即日起至8月底,检查组将采取现场实地检查方法,对城区、乡镇销售网点集中进行全覆盖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抽检电动三轮车)
经销商是否销售不符合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三轮(二轮)车,销售记录是否全部登记; 经销商是否明确告知消费者所售车辆机动车属性、上牌要求、持有驾驶证要求等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机动车的行为; 经销商是否知晓违规销售不符合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三轮(二轮)车、误导消费者购买机动车属性电动车的法律责任; 经销商是否违规提供电动三轮(二轮)车改装服务,是否违规销售挡雨蓬、档雨帘; 经销商是否在销售门店醒目位置张贴电动三轮(二轮)车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海报。 据悉,8月2日 颍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召开了电动三轮(二轮)车销售单位 集体约谈会 会议要求,电动车经营单位要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建立进销货台账等义务,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未经国家工信部许可、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二轮)车及相关产品,不得从事违规加装挡雨蓬、解除限速装置、更换更大功率电机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机动车属性电动车。 会议现场发放了《致电动车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及宣传海报,现场签订《电动二轮、三轮车销售商规范经营承诺书》。 在《致电动车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中,分别对电动车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出告知。 要求电动车经营者: 告知消费者: 1.明确自己购买车辆的属性(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普通电动二轮摩托车、普通电动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F证(D、E驾驶证准驾车型也包含F证);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普通摩托车驾驶证E证(D驾驶证准驾车型也包含E证);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需要D证。
2. 做车辆安全的宣传者。主动告知消费者所购车辆属性,不得刻意隐瞒、混淆、误导消费者,将电动摩托车(二轮、三轮、轻便)作为非机动车销售。对出售的电动摩托车(二轮、三轮、轻便),要主动提供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相关凭证,主动提醒消费者需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不为消费者非法改装(调速)、加装违规销售挡雨蓬、档雨帘和拆卸原厂配件、更大功率电机电池等,主动清楚告知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明确告知消费者全市不再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3、做守法合规的经营者。请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自觉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做好行业自律,做到守法经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
2.购买的车辆属于机动车时,要自觉索要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购车凭证,购买车辆后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不购买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车产品,发现电动车经营者出售违规车辆、刻意隐瞒、混淆、误导消费者的,请拨打举报热线055812315进行举报。
4.驾驶电动二、三轮车上道路行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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