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偷偷转让“跑路”!消费者集体打官司胜诉......

俱乐部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将场内健身器材全部拆除导致128名消费者无法继续健身俱乐部却拒绝退还其剩余的健身费用重庆大足区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近日该案有了最…

俱乐部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

将场内健身器材全部拆除

导致128名消费者无法继续健身

俱乐部却拒绝退还其剩余的健身费用


健身房偷偷转让“跑路”!消费者集体打官司胜诉......

重庆大足区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

近日

该案有了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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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过程
1

2022年5月9日,消费者陈先生花2138元,在蒋某经营的比特运动俱乐部购买了1张2年期的健身卡,并签订健身服务协议。3个月后,蒋某将该俱乐部转让给俞某经营。12天后,蒋某将该俱乐部注销。


2022年10月20日夜间,陈先生发现该俱乐部正在拆除场内的健身器材,便上前制止,并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报警。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后进行了处置,该俱乐部从此关门停业。


健身房偷偷转让“跑路”!消费者集体打官司胜诉......


2

138名消费者向大足区消委会进行了投诉,经查,该俱乐部2022年2月21日开业,同年10月20日停业,期间收取消费者的健身服务费20余万元。由于该俱乐部营业时间只有8个月,加上又是疫情期间,绝大多数消费者都没有去健身过。

3

最终共有128名消费者向大足区消委会提出了诉讼申请,诉讼金额共计17.86 万元。今年5月4日,大足区消委会支持这128名消费者以集体诉讼方式,将该俱乐部经营者蒋某、俞某诉至大足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退还消费者所缴纳的健身费用共计17.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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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蒋某构成违约

应退还消费者17.86 万元


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健身房偷偷转让“跑路”!消费者集体打官司胜诉......


法院审理查明,蒋某将比特运动俱乐部转让给俞某经营时,转让协议并未对消费者的移交问题予以明确,也未向消费者告知该俱乐部的经营权已转让的事实,后来又将该俱乐部注销,导致消费者无法健身,因此引发集体投诉及集体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蒋某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涉案协议、合同应法定解除。合同解除后,被告蒋某应退还消费者所诉求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而被告俞某不需承担连带退款责任。


近日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判令蒋某退还消费者
所缴纳的健身费用
共计17.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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