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报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涉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
食品抽检不合格等
永丰县众孝健康养生馆
虚假宣传羊奶粉治脑梗
被罚20万元
2022年8月,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丰县众孝健康养生馆向中老年人虚假宣传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3日,永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多次以举办健康讲座、茶话会、生日会等方式,邀请中老年人来店里“上课”,通过幻灯片宣传其销售的“富硒高钙中老年配方羊奶粉”相关产品能够治疗脑梗、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宣称具有增强人体免疫力、可改善防治动脉硬化、降血糖、降血压等功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永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信丰县尔来康医疗器械经销部
虚假宣传理疗床能治病
被罚20万元
2022年9月,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信丰县尔来康医疗器械经销部虚假宣传医疗器械功效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8日,信丰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店里以播放宣传、现场讲课、现场体验的模式销售“多功能温热理疗床”,向消费者宣传具有疾病防治效果、医疗功能。当事人自行制作《家庭使用方法》,载明针对鼻炎、听力不好、高血脂、心脏病、肾炎、肺炎、乳腺增生等25种不同疾病情形的操作方法,随销售产品一并提供给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信丰县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贵溪市老董超市
销售侵权“五粮液”
被罚13.55万元
2022年7月,江西省贵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贵溪市老董超市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五粮液”和“五粮液1618”72瓶、罚款13.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7日,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五粮液”66瓶,“五粮液1618”6瓶。经鉴定,均为侵权产品,货值约4518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贵溪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
被罚11万元
2022年7月,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中的3台电梯未定期进行检验,其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瑞昌市昌盛液化气联营公司
23只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被罚10万元
2022年10月,江西省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昌市昌盛液化气联营公司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9日,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当事人已充装完毕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有23只气瓶存在超期未经定期检验、超过使用年限规定等行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对涉案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瑞昌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不合格植物调和油
被罚8.5万元
2022年10月,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021.25元、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29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抽检,发现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宜春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弋阳县金荣酒业贸易商行
对临期食品重新喷码虚假生产日期
被罚7.5万元
2022年9月,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弋阳县金荣酒业贸易商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的喷码机1台和椰汁12箱、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22日,弋阳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1.25L椰汁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经查,当事人使用喷码机对其所销售的临期椰汁重新喷码,涉案椰汁12箱,货值金额12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弋阳县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作者/朱海 胡小华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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