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0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要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此外,学校需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还提到,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此外,学校要指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志愿组织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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