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9日召开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分析研判形势,对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指出,2022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人。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各地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及高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好于预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总体稳定。
高校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
“领导干部”“总裁”“精英”等名义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规定》指出,高校不得以“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领导干部”“总裁”“精英”“领袖”等名义,不得出现招收领导干部的宣传。
《规定》强调,高校应严格规范非学历教育招生行为,自行组织招生,严禁委托校外机构进行代理招生。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明晰、准确。
不得将毕业院校、是否全日制等
作为招聘限制条件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加强就业权益保护。各地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加强诚信和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防范招聘欺诈、“培训贷”陷阱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通知》要求,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要及时调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本专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专业设置与管理等重要依据。研制发布就业状况白皮书,发挥就业大数据对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