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再发紧急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彻底切断社区(村)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不准”:1.不准出家…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彻底切断社区(村)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不准”:

1.不准出家门走动;
2.不准串门聊天;
3.不准擅自聚会;
4.不准擅自使用车辆;
5.不准进行户外文体活动;
6.不准从事门店经营;
7.不准阻扰社区(村)干部、医务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人员开展防疫工作;
8.不准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
9.不准隐瞒接触史;
10.不准造谣传谣。

以上规定请广大群众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本通告要求,拒不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宿州市埇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6日



凌晨4:47,宿州埇桥发布再通报:

12月15日,经宿州市、埇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外来埇桥区一名人员为阳性(点击回顾:安徽发现1例确诊!活动轨迹涉及高铁、公交车...),立即转至定点医院,18时许经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来埇后活动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11日6时49分,朱某乘坐G1866次高铁(02车厢02D)从绍兴东前往宿州东,11时36分到达宿州东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火车站(出租车车牌号:皖LT0480),12时30分左右到达火车站,后乘坐36路公交车(投币支付)前往蕲县镇,13时40分在蕲县镇站下车后,由妹夫王某某骑电动车接至表弟周某家(蕲县镇陈圩新村),期间与朋友陈某有过交谈,后由岳父张某某骑电动三轮接至大营镇大营新村家中,同行人员有岳母陶某某、其儿子朱某某,约16时至大营新村岳父家中。朱某自述后无外出。

2021年12月12日上午10时许,朱某由岳母陶某某骑电动三轮载至大营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约10分钟左右返回。上午有张某某外孙女张某某、王某某老婆张某、王某某之子王某某前来做客,中午在家中一起就餐。朱某自述后无外出。

2021年12月13日下午15时30分,朱某骑电动车前往大营镇卫生院再次采样进行核酸检测。朱某自述后无外出。

2021年12月14日11时,村医张某某至朱某岳父家中给朱某进行体温测量。14时许,因属推送排查信息,朱某被120专车接至格林豪泰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021年12月15日,朱某转至定点医院。

与上述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请立即与当地疾控中心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及时接受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如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宿州埇桥区发布十一项防控要求!

12月15日,我区发现一名省外来埇人员,经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快速阻断疫情在我区扩散传播,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严管控涉疫重点区域。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埇,确需离埇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12月15日18时起实施)。其他地区要加强社区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主体责任。

二、从严交通出行疫情防控。公路、铁路、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测温、验“两码”(安康码与行程码)等要求,所有省外来返埇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者,须就地配合采样检测。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埇载客营运。

三、从严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内的人员足不出户,管控区内的人员不出小区,人员不得聚集。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主动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区将适时调整核酸检测范围,请广大市民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从严从快信息报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从严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或取消一切赛事、娱乐、集会等公众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线下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七、从严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两码”等防控措施。学校、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旅游景点、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麻将馆、棋牌室、美容院、足浴按摩店、浴池澡堂、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暂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托管班、兴趣班)线下培训服务。

八、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查验“两码”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九、从严社区(村)管理。全面启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落实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包保社区防控责任制。严格落实小区(村)出入管理,落实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测体温、查验“两码”等措施。在小区出入口、人员进出通道开展常态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规范涉疫废弃物(垃圾)处置工作。

十、从严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区范围内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两抗一退一止”(抗病毒、抗生素、退烧、止咳)药品。

十一、从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要积极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疫苗。

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宿州市埇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6日



关于调整埇桥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22时起,将埇桥区大营镇大营新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本市其它地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地区不变。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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