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实施后,对我市个人购房契税税率有何影响?

Q:传闻从9月开始,个人购房契税税率上调?A:《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影响我市个人享受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且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

Q:

传闻从9月开始,个人购房契税税率上调?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影响我市个人享受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且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





《契税法》实施后,对我市个人购房契税税率有何影响?


针对传闻,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张燕妮表示,《契税法》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施行后,我市个人购买住房按现行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

·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税收优惠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行的惠民政策,《契税法》对契税征管部分内容进行了规范和优化,实施后税负框架和水平总体不变。”张燕妮说。

《契税法》实施后,对我市个人购房契税税率有何影响?

契税是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缴纳契税是企业和百姓购房置业过程中的重要流程。随着税收法定原则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契税也经历了从暂行条例到法律的“升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3%-5%范围内决定本地契税适用税率,并决定在部分情形下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已于7月23日发布,明确我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产权调换且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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