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房、卖房的阜阳人注意这条消息你需要关注:阜阳“带押过户”已实施!6月2日,阜阳市民“带押过户”的方式顺利完成了二手房转移+抵押权设立组合登记阜阳存量房“带…
6月2日,阜阳市民“带押过户”的方式顺利完成了二手房转移+抵押权设立组合登记日前,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保监会阜阳监管分局、阜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办理“带押过户”前,买卖双方应先取得贷款银行同意无需先行还贷,办理不动产转移及抵押相关登记。其中,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带押过户”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带押过户”书面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1.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约定进行“带押过户”。
2.签订“带押过户”相关文件。买卖双方与买卖双方贷款银行达成“带押过户”三方(四方)意向共识后,约定相关事宜,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办理“带押过户”证明,并明确交易资金监管方式。3.办理贷款业务。买卖双方和买卖双方贷款银行明确资金监管方式后,买方向买方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并将首付款转入指定监管账户,卖方向卖方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4.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买方涉及抵押权首次登记。买卖双方、买方贷款银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卖方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同意办理“带押过户”证明等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接收、审查材料后(涉及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退回登记申请),进入登记程序,保留卖方抵押登记,完成转移登记和买方抵押登记,向买方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向买方贷款银行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5.办理资金结算和卖方涉及抵押权注销登记。买方贷款银行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将买方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监管账户。监管机构按照协议要求一次性将监管资金划付至卖方贷款银行,卖方贷款银行扣除卖方尚欠贷款银行本息后,与卖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接收、审查材料后,及时给予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剩余资金划入卖方指定账户。即存在抵押(房贷尚未还完)的房产需要进行交易的,无需进行先行还贷或垫付操作,即可实现抵押变更、转移登记及新抵押设立(过户操作)。在“带押过户”政策推进实施之前,存量房(二手房)交易普遍要求先还清房贷才可解押和过户。“带押过户”可以大大简化二手房的转让流程,在提高效率的同时还可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买卖双方和银行的资金安全,切实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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