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马上规划部署,抓紧健全适应更新改造需要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今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方案》提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立足全面解决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保障安全、满足需求,科学确定更新改造标准。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注重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事故能力。

《方案》要求,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专业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同时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融资保障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方案》要求,各地要精简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可由城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更新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依法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鼓励相关各方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水、供热价格;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来监管周期进行补偿。


凡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y12315.com/fangchan/2760.html
网站编辑

作者: 网站编辑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558-3882066

工作时间:08:00-18:00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