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这些事儿,您有必要多了解

版权这些事儿,您有必要多了解为了增强全市人民对版权知识的了解,提高全民版权保护意识,推进我市版权工作深入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阜阳市广播电视新闻出…

版权这些事儿,您有必要多了解

为了增强全市人民对版权知识的了解,提高全民版权保护意识,推进我市版权工作深入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阜阳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围绕“加强版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全面创新”这一主题开展版权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带您了解有关版权的知识。




一、什么是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据著作权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




二、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人的权利有两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三、什么是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四、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五、哪些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六、侵犯著作权承担哪些责任?


(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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