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安局刚刚通告!

关于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为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信息网络领域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至2023年底,我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

关于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信息网络领域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至2023年底,我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裸聊”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犯罪,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网络“裸聊”敲诈犯罪
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用言语刺激或淫秽视频、图片等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并同步录制被害人“裸聊”视频,通过诱导被害人下载安装木马软件盗取通讯录等信息,最后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网络“套路贷”犯罪
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
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恶意索赔犯罪
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通过购买、持有众多非本人实名电商平台账号,批量购买目标商品,以商品存在瑕疵、宣传用语使用“极限词”等借口,以差评或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舆情敲诈犯罪
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等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网络水军滋事犯罪
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受害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三)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2353049(工作日8:00-17:00)
(二)信件举报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76号  阜阳市公安局扫黑办


阜阳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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