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长三角区域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现办证更方便、领证更快捷、服务更智能。长三角区域内户籍居民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需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就近任一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即可,免去异地来回奔波之苦。领证时,可自由选择受理窗口领取或邮递方式领取。
自10月20日上线以来,长三角区域公安机关已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5571笔。沪苏浙皖户籍地以外居民暂不予受理,全国范围内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将在公安部指导下有序推进。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说明
(一)年满16周岁
(二)未满16周岁
(一)安徽省领取方式
(二)上海市领取方式
(三)江苏省领取方式
(四)浙江省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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