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营户虚构关注度与点赞数据 “重庆澜豚”被罚10万元

为经营户虚构流量数据、提供虚假交易互动数据,帮助经营户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近日,重庆澜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3月9日,重…

为经营户虚构流量数据、提供虚假交易互动数据,帮助经营户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近日,重庆澜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

3月9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协同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对重庆澜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为经营户虚构流量数据(关注度)以及提供虚假交易互动数据(点赞)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站内平台编号为4171的用户于3月6日14时53分,通过在线支付方式,向该公司购买了一笔订单,订单金额为25元,商品名称为“搷人特价点赞”。该公司接单后,在其合作的平台“007货源站”进行下单,该笔交易完成后,收入金额为25元。该公司站内平台编号为4545的用户于3月7日11时20分,以同样的方式向该公司购买了“顶级关注”订单,该公司在其合作的“微助手”平台进行下单,该笔交易完成后,收入金额为22.5元。该公司站内平台编号为4642的用户向该公司购买了“特惠手扛粉丝”订单,收入金额为65元。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为,重庆澜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帮助经营户虚构流量数据以及提供虚假交易互动数据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经查证,该公司自成立至案发时止,营业收入为106万余元(含网站建设、营销、推广等合法收入),营业直接支出为56万余元(不含工资、房租水电等),服务订单16136笔,服务对象多是个人,单个服务对象收费多为几十元或者几百元。鉴于该公司在调查取证阶段积极配合,主动提交相应证据材料并如实交代违法行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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